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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飘读后感篇1
假期中,我读了法国作家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我被作者那生动的语言、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海底两万里》读后感王茜。
合上书本,我仍然觉得意犹未尽。他们在印度洋和鲨鱼展开搏斗、在大西洋和一条巨大的章鱼血战、在南极遇险最后化险为夷…这些惊心动魄的场面仿佛就发生在眼前。
其中,他们在南极的经历是我记忆最深的`。当时,"鹦鹉螺号"的四周都是穿不透的冰墙,唯一脱身的办法就是把潜艇下方的冰墙凿开,这样的大工程需要四天五夜,然而,潜艇上的氧气只够他们用两天的了。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船上所有的人并没有灰心丧气,他们齐心协力,轮流开凿冰墙。每个人都在受缺氧的折磨,就在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觉得自己即将死亡的时候,他的两位忠实的朋友为了救他,不惜自我牺牲,将储气罐中剩下的一点点空气让给了他,读后感《《海底两万里》读后感王茜》。
这样的奉献精神是多么无私啊!顿时,我对这二人肃然起敬。在危急关头,有多少人能够牺牲自我,将生还的希望留给别人?人数恐怕寥寥无几。但是他们两个人做到了!这种不惜自我的奉献精神值得每一个人敬佩!我想,也正是他们具有团结一心,不惜牺牲自我,无私奉献的精神,才使他们从死神的手中逃出,化险为夷。
此外,书中的主人公内莫艇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身份不明、国籍不明;他逃避人类,隐居海底,但是却又隐隐约约和陆地有一些联系…这无疑给故事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在故事的最后,作者仍然没有解开谜底,而是给读者一个自由想象的空间…
?海底两万里》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充满了神秘色彩,值得一读。
名著飘读后感篇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名著飘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格林童话选》中的《灰姑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灰姑娘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后妈带来了两个姐姐,姐姐们让她穿上木头鞋、旧外套。有一次,王子要举行舞会。在小白鸟的.帮助下,灰姑娘连续三个晚上参加了舞会。最后,她成了王后。后妈和两个姐姐晕了过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人会得到回报,坏人会得到报应。我要像灰姑娘那样,做一个虔诚善良、聪明勇敢和机灵的好孩子。
名著飘读后感篇4
从1993年到20xx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xx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唯一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名著飘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狼王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之前读了很多小说,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而《狼王梦》,却是一个比较悲凉的故事。虽然它是悲剧,我却从中深深感受到一份坚强而伟大的母爱。
在尕玛尔大草原上,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希望能将自己三公一母的狼崽培养成狼王。而上天仿佛总跟她作对,不断地给这位母亲带来一连串的不幸。紫岚最疼爱的是大狼崽黑仔,然而他才刚过半岁,就在一次意外中,被从天而降的金雕抓走了。看到黑仔的离去,我的心也跟着难过起来,我对妈妈说黑仔真可怜,妈妈却告诉我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开,紫岚才是伤心欲绝的人。她能不能面对这次打击呢?我继续读下去,紫岚并没有哭,她依然咬牙继续保护和抚养其他孩子,真是一位坚强的母亲!没过多久,二崽蓝魂又在一次学习捕猎中不幸踩到了冰冷的捕兽夹。母狼紫岚为了不让蓝魂惨死在猎人手中,她也相信比起失去自由,死亡才是狼的归宿,于是她带着巨大的悲痛,亲自咬住了蓝魂的脖颈,结束了他的生命。读到这里,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母狼内心的绝望。接连死去了两个孩子,紫岚却依然没有放弃,让她如此坚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黑仔和蓝魂离去了,紫岚把希望都寄托在三崽双毛身上。双毛生性胆小软弱,要把他培养成狼王,需要投入更多的心血。紫岚采取了激将法,每天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双毛,不断刺激他、激怒他,终于,双毛被逼急了,他狠狠扑向紫岚,咬住她一条腿和她拼命。紫岚失去了一条腿,却带给了双毛战斗的胆量。但是,最终双毛还是在挑战狼王的战斗中失败了,惨死在狼群的围攻之下。
千辛万苦养大的三个公狼崽,全都死去了,但是紫岚却从未掉过眼泪,只是咬咬牙,将内心的苦涩放在心底,自己默默地承担。正是这种伟大的母爱,才让紫岚如此坚强。
名著飘读后感篇6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内容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这本书主要讲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东汉政府极力反击,随后出现了刘备,曹操,袁绍,公孙瓒等英雄,而东汉政府也快灭亡了。少帝逃出城后被董卓所救,董卓进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关羽温酒斩华雄;赵云大战长坂坡;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等一个个动听的故事令人啧啧称奇。
在三国中,关羽是我最佩服的人物。他不但武功好,也很重情重义。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当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骑着这匹“赤兔马”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当之无愧的好汉。他身在曹营心在汉,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是忠心的,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我很羡慕刘备,能和关羽这样的人做朋友该是何等的幸运。他是忠义勇的化身,我想在遇到危险时,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安慰而是兄弟的安全,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也是我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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