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精彩的读后感能激发我们的思考,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通过读后感,我们能够与作者进行跨时空的对话,感受他们的情感与智慧,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推荐8篇,感谢您的参阅。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1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经典开头,也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更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最重的色彩。
在贵族眼里,那是最好的时代;而对于平民而言,那却是最坏的时代。彼时,贵族,可以因其出身而拥有众多特权,可以为了随心所欲的享乐方式去剥夺平民的权利;平民,不得不忍受贵族的欺凌、压迫,似乎命中注定他们应该接受上天施加的饥饿,不幸与贫穷。
小说前半部分,狄更斯用大量的笔墨控诉着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的马车可以在碾死平民小孩以后,仅仅是“侯爵老爷向他们众人看了一眼,好像他们仅仅是一些从地下钻出来的老鼠。”看到这一段时,我抱着和平民一样的态度,无比憎恨那些人,期盼着有朝一日那些人能跌落云端,受到应有的惩罚。
所幸,好与坏在某种特定的环境背景下是可以发生转换的。
当贵族不断运用特权给平民施压;当尽管平民在贵族的脚下小心翼翼的前行,却依旧难逃贵族的残暴迫害;当受迫害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复仇的想法也就越演越烈。一个平民难以反抗,但他们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困苦境遇时,便如同拥抱归属感般团结起来,为自己丧失已久的自由奋起斗争。这时,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便倒转过来了——平民终于可以复仇了,而贵族,却要因此面临祸患。
复仇成功,平民们展开报复,将那些混蛋们都送上了法庭接受审判,也公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条文,这个国家,成为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不如死的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可就是在这样的国家,法庭上,审判的标准竟然是人民的情绪,可以因流泪同情无罪释放,也可以是群情激愤极刑处死。这个国家,依旧每天有许多无辜的人遭迫害惨死,依旧被压抑恐怖的气氛笼罩。
胜利者,狂热、激动、麻木、粗暴;
失败者,颓丧、惶恐、害怕、狼狈。
不过是翻转了金字塔,最后仍是少数人,实行着同样恐怖的统治和压迫。正如叶芝的诗《伟大的日子》里的几句诗:“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一个骑马的乞丐鞭打步行的乞丐,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乞丐们换了位置,但鞭打依旧。”
在《乌合之众》中有着这样的观点:“当一场目的在于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进行过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样大革命的结果就是毁灭一套集权制,继而建立了一套新的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更具压迫性。”我们在这跌宕起伏的情节中能清楚地看到平民与贵族的权利置换过程,看到不断强化的压迫性。群众对于正确与否没有判知,一味地随波逐流,导致了血染法场。情节不断重演,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新的压迫吗?而这压迫不是更凶残吗?纵然贵族对平民实施的暴行无法抹去,同样地,鲜血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无法忘却,可通过杀戮实现报复,难道就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吗?逝者已逝,而在集体的狂热中,鲜血俨然成了祭奠死者的唯一祭品。
集体狂热的时代,又何尝不是集体哀嚎的时代?
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给予高度赞扬与肯定,而狄更斯,则给予了最猛烈的嘲讽和否定。他认为,法国大革命中对人性的抹杀,对生命的摧残和漠视,只不过是一种暴政替代另外一种暴政而已,不但不值得推崇,最终也会被消灭殆尽。在他的心中,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光辉的景仰,才是人类社会永恒的和善美,亘古不变。
这场大革命里,还有着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西蒙尼替代查尔斯,从容赴死。他高贵的头颅落下的那一刻,爱情的光辉与人性的光辉交相呼应,刺破大革命疯狂而黑暗的幕布,如同落日余晖般绚丽夺目。或许,黑暗的时刻,最终会在这样的光辉中,慢慢消散。
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绝望并存,好与坏也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之间转换。就像现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也没有那么糟糕,仍然值得我们为之努力奋斗。
毕竟,爱总是要比恨有力的多。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2
在孩童时期,我们总是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我们的宇宙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是否有边际,它是否有一天会消亡?”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会经常萦绕在我们稚嫩的脑海中。可是随着我们渐渐的成年,这溯本求源的好奇心、毫无束缚的想象力却淡去了,开始满足于各种现成的似是而非的论断,于是,眼中的世界慢慢地由奇妙的立体变成了平淡的扁平。然而,对自我存身于其中的宇宙的神秘感却永远潜藏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普及版)就试图带我们这些常人去解读时间和空间的奥秘。
在书中霍金以诗一般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他所理解的宇宙:“我们生存在一个奇妙无比的宇宙。仅有凭借非凡的想象力才能鉴赏其年龄、尺度、狂暴甚至美丽()。在这个极其广袤的宇宙中,我们人类所处的地位似乎微不足道。所以我们试图理解这一切的含义,并且了解我们在宇宙中的主角。”
尽管只是“普及版”,但以我目前的知识水平,很难真正理解霍金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所涉及的哲学理论是同样伟大的,我实在理解不了,只能是最粗浅的体会,所以,也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了。
霍金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一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仅有两年的寿命,然而霍金却创造了奇迹。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尽管如今他只能坐在装有马达的轮椅里,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我的经历告诉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
就是这样一位被渐冻症固定在轮椅上的人,他的思维却穿越时间与空间,追寻着宇宙的尽头、黑洞的隐秘;他敏锐的直觉和坚定的推理直接挑战已被人广泛认同的传统量子力学、大爆炸理论甚至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虽然我不仅仅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且也不可能真正理解一颗伟大的心灵。可是在琐碎的生活中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让《时间简史》把我沐浴一番,这样,它能使我在这个变得日益浮躁和功利的世界里沉下心来,收拾一下杂乱的思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有必要翻开《时间简史》,让我们一齐,心平气和地倾听霍金对我们人类和宇宙说了什么,尽管你可能听不明白。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3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间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现在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曾经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现在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可以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现在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努力使你繁茂。”
面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形成鲜明的对比。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必须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面。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对比里我们可以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现在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达到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人”,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人。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同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人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人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人最喜欢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人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人。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可以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可以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因为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要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要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可以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希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不过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可以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要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应该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应该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4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了《小王子》,我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因经历不同所悟则不同,因对写作背景及作者生活经历了解的深浅则感悟也不同。
如果没记错的话,看过《小王子》的电影应该是在2015年,影片中妈妈对女儿非常严格,将她每年每天每时乃至每分应该做的事规划好,她没有朋友,所以看似完美的人生却过得很不开心。自从遇到一位爷爷,给她讲了《小王子》的故事,让她的生活中有了发自内心的欢笑。心想以后我不能把自己的孩子禁锢在大人为之规划好的人生中,要让孩子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空间。
我再次与《小王子》结缘,缘于校长对《小王子》读本推荐,以及他对这本书深刻的感悟,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静下心来,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而且边读边想边写感悟,感触很深:
以前,我们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而从小王子的身上我知道了一个更高的境界“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这本书可以说是献给大人的,也可以说是献给小孩的,因为大人曾为小孩,而小孩终成大人。
在大人的世界里会认为大人应该对孩子宽宏大量,而实则小孩的世界大人不一定能懂,所以书中竟说小孩对大人应该宽宏大量才是。这让我想到校长所说的一种方式,低段的孩子,你让他画一幅画,可以让他说说自己画的什么,说不定一个有创意的故事就出来了,让我们在孩子们的宽容中慢慢走进孩子们的心灵,陪他们慢慢长大。学校陈主任的课中讲到:让孩子们把他心中的故事画出来,根据自己画的来讲,一个个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也就自然而然流露出来了。这种集绘画、想象、语言表达于一体的教学方式,让我深受启发。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付出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是如此重要。”同样,作为父母,作为老师,我想:正因为你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了时间,使得你的孩子如此重要;正因为我们为班上的.孩子们付出了时间,他们对于我们而言也是很重要的。所以无论成绩好坏我都慢慢去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希望为他们的成长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希望他们能成为一位正直的人,希望给他们留下意义非凡的童年。
突然之间,朋友圈就火了一个词语:“仪式感”,怎知这“仪式感”来源于《小王子》,熟不知,早在七十多年前就体现了仪式的重要性,它让我们生活有了期待。为了有仪式感,这次在假期结束前,我为孩子们挑选了不一样的奖品,精心为孩子们准备了教材中推荐的书目比如:《小狗的小房子》、《一只想飞的猫》、《父与子》等十一本书作为奖品,且写上书中的名言警句署名并赠送给他们,这样既拉近了与教材的距离,激发了孩子们的兴趣,更多是为了告诉了孩子阅读的重要性。在颁奖仪式中我穿插颁奖音乐,还有获奖感言,让获奖显得既高兴又很庄重。在激动人心的音乐中,在老师真实而又激进的话语中,孩子们红了眼眶,或许是感动,或许是喜悦,或许是自己要努力的证明……无论得奖与否,你们在我心中都是最美。只希望你们更加奋勇向前!所以在以后,我要将这份仪式感延续,是《小王子》让我更加懂得仪式感的重要……
?小王子》这本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给我思想的启迪,还在于其语言的魅力。当我们还在表达: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你时,书中换了种说法:“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接近和抵达……这个神秘的地方,这片眼泪的土地。”像这样看似很浅显却意义深刻的语言多么富有诗意呀!再如我们笔下普通而又千篇一律的拟人句:玫瑰花是一位害羞的小姑娘,迟迟不肯露面。书中却说:可是她躲在花萼里,迟迟不肯露出美丽的容貌。她仔细地挑选颜色。她慢慢地披上衣裳,将花瓣一片一片地调整好位置。……是的,她就是这么臭美!语言如此美妙,如此细腻,瞬间捕获了孩子们的心灵。这样的表达方式,就七十多年后的今天,也可谓是很高明,值得细细品味和揣摩。这也得感谢译者,只有对作者了解非常深入才能将他语言的精髓呈现出来。
有些道理没有亲身经历过真的很难体会。比如小王子在遇到爱喝酒的人时,爱喝酒的人会说他羞愧喝酒,可为什么会羞愧喝酒呢?哦,原来是羞愧酒后所说的不该说的话,所做的不该做的事。这对于一个没有喝醉酒经历的人来说是很难体会“羞愧”二字的奥秘。
“星星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意义。”教书也是如此,有些是为了谋生,有些是为了过渡,有些是为了体现人生的价值,而我却是为了自己一个美丽的梦想——为人师表,在短暂而又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只希望自己不忘初衷!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5
苏轼曾说:"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题记
读书不是一朝一夕的差事,而是一种应当一生去追求,去秉持的习惯。然而读书不是认字,不是图个热闹,懂得如何去读书当是养成这个习惯最重要的事情。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看来好笑,可能大多数人看到都会觉得它近乎废纸,心中想着"我连读书都不会吗?"其实不然,读懂一本书还真的没那么就简单。
书中说有许多人看书仅仅是打发时间,甚至看完就忘,"这样的人不值得羡慕,而应当同情"。这话看似冷酷,其实正是对读书而不得其法的我们最深刻的诠释。
它将阅读分做四个层次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阅读。这四个层次是渐进掌握的,上一层次包括下一层次方法。第一层次基础阅读,其实就是最简单的对句子的理解,只要识字即可,对读者要求并不是很高,同时所收获到东东西也是最少的;第二层次检视阅读便是要求读者将眼光从句子放到全书的格局上,这样读者所获得的便不仅仅是单句的知识,而是全书所写的内容,这便高出了一个层次;第三层次是分析阅读,如果仅仅是追求消遣或者娱乐就不需要用到这一层次了。这一层次就要求我们在对书中表面的内容了解后,对作者想表达的深层的思想进行咀嚼和消化,着重于理解和提升;第四层次便是阅读了,这一层次对读者的要求很高,此时读者的眼光就不再局限于一本书之上了,而是要从多门数中寻找相同的观点,进行总结、磨合以及升华,我想这应该是最顶级的读书方法了。
以前资源有限,古人看书尚需"手自笔录",前辈看书也许四处淘选,而如今我们想要看书几乎是随手可得。现在不会有人再去以读书作为消遣,更多的是为了提升自己,与别人的思想碰撞摩擦,所以依我看来,读书的前提条件就是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书。所以,我在看完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后觉得自己最需要提升的就是这一点。我们总是被一些所谓"畅销书"的噱头所吸引,而并未检视它究竟是否适合自己。由此看来,对于早已熟练基础阅读的我们而言,检视阅读是我们在挑选书籍时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
其次,现代人最需要的就是使自己浮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而连续的思考不失为静心的一个极佳途径。主动地去翻阅一本适合自己的书,在检视后以全局的眼光思考它的脉络,将全书连贯起来,这使得你会沉浸在自己的脑海中,不仅仅收起了平时的浮躁,更能帮助你解开在分散阅读时的疑惑,同时这种新的视角将会带给你一些原先意想不到的新的感悟,这也正是分析阅读的价值所在。
最后,所谓的阅读,按我的理解要建立在一定的阅读量上才能做到。换句话说,这个层次教我们的是在阅读了很多书而又理不清他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如何去系统的理解,辩证的分析,最终学以致用。在做阅读时,要在脑中同时思考多本书中类似的内容,无论观点是相同的还是矛盾的,都要用自己的判断力和价值观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东西。我认为,这一层次才是将书本上的东西或用起来的关键。
我算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但是总感觉读书时有着亏欠:读到好书时感觉自己的阅读不求甚解亏欠了作者;读一般的书时又感觉在亏欠自己的时间。然而看了这本书后,我的这个困难便迎刃而解了。我现在正在读一本叫做《万万没想到——用理工科思维理解世界》的书。里面的内容虽然是用很浅显的语言写出来的,但思想却着实很有深度。我在读这本书时,不再把自己局限于一句话或是一本书中,而是把阅读当成是一个和自己以往阅读过的书中的内容进行对照和联想的过程。在看完后我惊讶的发现,我不仅仅对这本书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对以往读到的那些名人传记、社会学著作当中的内容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可以说,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总体来说,还是要感谢作者,因为这套方法是我无论对国内的著作亦或是国外的著作都在此产生了兴趣,并且有了很多有趣的想法和预期,因为我知道这样有方法有条理的阅读一定会比以前盲目的阅读拥有更多的活力,迸发出新的火花。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6
从读完《老人与海》开始,我就感觉有一种隐隐的冲动堵在胸口,却无从辨认它的构成元素,也无法为它找到释放的出口。最终得到的却只是些零散的思想碎片,就让我将它们一一罗列吧。
?老人与海》的故事非常简单,写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上一条大马哈鱼,但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并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到岸上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有人说,《老人与海》的故事是一曲英雄主义的赞歌,作者借它道出了全书的---“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
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不赞同这样的观点。诚然,小说中,作者借地亚哥的言行举止体现了对英雄主义的歌颂,比如圣地亚哥不惧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undefeated spirit),比如他与大马哈鱼的殊死搏斗,比如他对伟大的迪马乔(dimaggio)的狂热崇拜。可是到了小说的结局,老人通过搏斗所得到的结果被鲨鱼抢劫一空,只留给他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从老人的话语中我只能感受到消极,无奈和落寞的凄凉,这样的情节安排,还能说作者仅仅是在歌颂英雄主义的伟大吗?这是否可以看作对英雄主义的某种反思?书中的英雄主义始于惊叹号,却终止于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我看来,《老人与海》的故事是一场老人命运使然的悲剧,而悲剧的根源也许正是所谓的英雄主义。书中写到,圣地亚哥把大海看作自己的家,他对大海怀着原始,朴素而深沉的.爱,他不仅仅是一个以打渔为生的渔人,而且是一个把自己的生命与大海相系的老人。他热爱海里的每一条鱼,每一朵浪花,甚至对海上的飞鸟都有一种出于爱的同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海不仅仅是他的家,也是他的精神支柱和灵魂的栖息之所。在没有捕到鱼的八十四天里,他是愉快而不屑认输的,即便生活再困苦窘迫,他也从不绝望,而是满怀信心地去面对。然而,在出海的第八十五天,当那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哈鱼出现燃老人征服的欲望时,他就开始一步步走进自己导演的悲剧。
在与大马哈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的心态是复杂的。他对大鱼是有感情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怀有同情的恻隐之心。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杀死大鱼---“我跟你奉陪到死。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两种彼此矛盾的心态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的社会性。所以,在与大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的内心深处正与自己进行着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心理斗争。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老人战胜大鱼,这在更深层次上暗示着人的社会性最终征服了本性。
此时,虽然老人在体力,精神和心理上都受到极大折磨,但他终究依靠他的力量战胜了大鱼。可以说,作者对英雄主义的渲染在此时到达了一个高点。然而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作者开始了对英雄主义的反思。大鱼的腥味引来成群鲨鱼的攻击,老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战利品,开始了与鲨鱼群的新一轮殊死搏斗,悲剧就此发展到高潮。此时,老人的信心已不像之前与大鱼搏斗时那样坚定,他不断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鲨鱼的不断侵袭,老人最终选择了放弃——“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那么,他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战利品而与鲨鱼搏斗吗?恐怕不尽如此,他的目的还在于通过捕到大鱼证明自己的能力,回击人们对于他的种种质疑。公共舆论是每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作者是借此歌颂英雄主义的伟大,还是暗含有某种讽喻的意味呢?我认为是后者。老人以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英主义的实现,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得到社会认可的虚荣心。这是英雄主义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
那么,小说究竟涵盖着怎样的呢?根据弗洛伊德关于梦的阐释,一个人的梦境反映的往往是他在潜意识里所处的真实心理状态。或许我们可以从老人的梦里寻找一些关于小说的线索。小说中,作者关于老人的梦有这样的描述:“hts in the dusk and he loved them as he loved the boy…”人们普遍认为老人梦中的狮子。为什么出现在老人梦里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笑打闹呢?实际上,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在暗示读者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主义---英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7
上师范时,学校里规定每个人都有读名著名的任务,而我总觉得那些名著讲的内容太深奥,很难理解;总觉得那里面的人名太长而无法记住,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有任务,但我总能偷懒,以至于在师范读的书是少之又少,但唯独我看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两本书:《简爱》和《双城记》。也就这样被书所感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书的魅力,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同时也吸取书里越来越多的精华。现就谈谈《双城记》这本书吧!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在《双城记》中,我最喜欢的,也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人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就与众不同,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话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和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心爱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
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
西德尼曼内特深沉的爱是催人泪下的,他崇高的人格是撼人心魄的。他这种崇高的情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他最终得到了心灵的平静,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带着最美的情感告别了所爱的人,他死了吗?不!他是爱、勇敢、反对压迫的精灵,他以自己的方式热烈地向时代呐喊,他会得到永生。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是当读者留着眼泪读完时,却感到无限地遗憾辛酸。
罪与罚读后感2000字篇8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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