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的作文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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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的语言应当尽量简练,避免使用复杂的词汇,以确保读者易于理解,学习写作作文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探索和提升自我的过程,值得每个人重视,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超人的作文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超人的作文最新7篇

超人的作文篇1

某一年,你出生了……

婴儿白嫩的皮肤,吹弹可破,红嘟嘟的小嘴,墨黑色的大眼睛,纯净的仿佛可以装得下整个世界。

渐渐,你步入了少年。

高高的个子,乌黑亮丽的秀发,谈笑中,眉宇间无不流露出青春与活力,净爽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也充满了欢乐,整个世界都与你同在。

再后来,你步入了青年。

一身正正经经的制服,脱下了儿时的厌恶,如今怀念的校服,也蜕下了儿时的稚嫩,扎起高高的马尾辫,换上清淡的妆容,穿上高跟鞋——一位天真的少女步入了职场。

时光消逝,眨眼间,你已到达壮年。

岁月的风霜无情的在你脸上刻下一道道皱纹,美貌不再,高高的,乌黑发亮的马尾,此时已成了花白一片的齐耳短发,你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风采,昏暗一片,没有一点光泽。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岁月不知不觉中你已经老了。

满脸的皱纹,黝黑的'皮肤,干裂的嘴唇,满脸的斑,银白一片的头发,人老了,你也慈祥了,温柔的目光注视着你的儿女,孙子,子孙满堂,你笑了,因为你看到了自己儿时的模样……

又是十几个年头,已经没有人记得你名字了,你已然如昙花一现一般逝去了,这便是你的一生。

不知你是否后悔过,年少轻狂的自己白白浪费了光阴。

超人的作文篇2

我的同桌叫顾越凡,他有一对弯弯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大大的嘴巴里有一对像兔子的大板牙齿,他长得很帅。他最有特点的地方是大板牙,很可爱。

他的爱好很多,有看书、跑步、玩游戏等。他最喜欢跑步了,每次冬季三项和运动会,他都踊跃的去参加。他跑起来的速度呀那真是快啊,经过谁的身边都有一股风,两条腿跑起来就像刘翔一样快了,每次冬季三项他都能得第一名或第二名。他的性格是开朗,就是有点小淘气。

上课时我们一起认真听老师讲课,下了课我们一起说说话玩玩游戏。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超人的作文篇3

我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姐姐。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洁白的脸蛋上还有一双纯净的眼睛。她长得很文静。

我们是分开住的。她住在奶奶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正“托管”在奶奶家。奶奶的家里,还有一位表哥。表哥和我一样,也是被爸爸妈妈“托管”在奶奶家。我记得小时候第一次见姐姐和表哥,他们好像并不喜欢我。姐姐和表哥生活在一起久了,当然是亲密一点。每次找他们玩,他们都总是不理我。而我呢,每次听见他们有什么秘密,我就告诉奶奶,所以他们总是会被奶奶骂一顿。于是,他们更讨厌我了。我和他们之间没什么话说,每次都是形同陌路。渐渐地,我也不喜欢他们了,还总是跟他们抢东西。那个要抢,这个要抢。在我三年级的时候,表哥的父母因为和爷爷吵架而被接了回家。这样一来,就剩下我和姐姐了

姐姐每次放学回来,就直接回房间,看也不看我一眼。每次我去房间找她,她也总是冷眼相对。于是,我们就成了势不两立。我记得我那时候很坏,总是从中搞破坏,喜欢把姐姐的东西藏到一处地方,让她慢慢找。我也忘了我们之后是怎么好起来的了。后来的我们居然无话不谈,仿佛是一对巧遇的知音。从生活聊到学习,我说的什么,姐姐懂,姐姐说的什么,我也懂。直到现在几转,我开始后悔自己小时候做过的那些事了。我们本来就是一对好姐妹,不是吗?

超人的作文篇4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猜猜这是谁在“湖小好声音”上一展歌喉,逐鹿群雄?他,就是我的好哥们李骏希。

每当说到他,我就不由得想起他那美妙的歌喉。记得在班级选拔参加“湖小好声音”的参赛者时,好几个同学包括我跃跃欲试,都想争夺那唯一出征的宝贵名额。但可惜,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至于我,就更不用说了,一幅破锣嗓子,还没唱完第一句,就惨遭淘汰。而李骏希完全就是那鸡群里的百灵鸟,他才刚亮嗓子,就使得音乐老师摇头晃脑,跟着打节拍,我们也不由沉醉其中。

李骏希唱《童年》时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拖泥带水。该快的时候,他的`歌声如同在森林里奔跑、跳跃的小鹿,轻快地带过,不留半点余音;该慢的时候,他又仿佛吟诗作赋的诗人,将音韵完美地体现出来,但又不会过分延长歌曲原本的节奏。李骏希唱完最后一个音时,我们仿佛正在校园里,荡着秋千、听着知了歌唱……所以,毫无疑问,他轻而易举地打败了班上所有的唱歌高手,代表班级出战。

李骏希一路过关斩将闯到决赛。他一出场就技压群雄,他那婉转悠扬的歌声,赢得了阵阵喝彩。作为他的忠实粉丝,我们的欢呼声和掌声,都快把“天使剧场”掀了个底朝天。李骏希受到了鼓舞,歌声也越发动听。最后,他那高超的演唱技艺,深深打动了评委老师,他们都不由自主地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李骏希那余音绕梁的歌喉,离不开他持之以恒的训练。每天早晨,他提前半小时起床练习吊嗓子,每晚入睡前,也必会进行字正腔圆的朗诵练习。正是经过这一天天的训练积累,他的唱歌功底才能打得如此扎实。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希望李骏希这匹骏马,在音乐的王国里纵横驰骋,闯出自己的一片天下。

超人的作文篇5

好久没吃泡芙了,好馋啊,妈妈一眼看出了我心里有“鬼”,给我六块钱去蛋糕店了。

蛋糕店离家很近,妈妈只带了买一盒泡芙的钱,手机也没带。进了蛋糕店,妈妈指着我最爱吃的鲜奶泡芙,说:“鲜奶泡芙称一盒。”结果,服务员竟然说九块钱,原来不是五块多就能买一小盒吗?我们仔细看了看,盒子一样大,秤上的确是整九块,怪事!妈妈不得不只买了半盒。我心里很纳闷,这泡芙里放石头吗?

回到家,我急忙咬开一个,里面全是奶油!哼!奶油比原来多了一倍,这叫什么泡芙啊!叫奶油得了。泡芙皮儿就薄薄一层,放进嘴里后根本尝不出泡芙味儿!这些奸商想用奶油的重量,多赚点儿钱!

我真是忍不住了,说:“怎么这样贪婪?”这时妈妈说了句:“都是钱的事啊。”我一听,鼻子都快气歪啦,心里暗自骂那黑心老板:想赚钱靠你的手艺赚钱去,凭什么想歪主意!

忽然,在我的眼前蹦出一个词:饕餮,接着,这个贪婪凶恶的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人,我吓坏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仔细想想也不算怪事,丢下一句话就去阳台放心了,这句话是:有时候真的比饕餮还要饕餮!

我想,我长大后,也许也会成为一位老板,但我的人性绝不会像饕餮一样贪得无厌。

超人的作文篇6

开学第一天,班里又转来几位新同学,其中有一位同学她刚进我们教师的第一时间,全班同学都认为她是一位男生。但是仔细一看,她穿着一双红鞋,戴着一副红眼睛,班主任还给我们介绍她叫乔讷,这才知道她竟然是一位女生。同学们都对其很惊讶!下了课我和同学们还偷偷讨论了一下,全班同学都说第一眼看见她认为是一位男生。“唔…,真实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我不禁惊叹道。

到了第二天,班主任给我们全班同学统一调位,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班主任竟然让那个女同学来和我搭同桌。我那一整天不敢和她说话。后来,我慢慢的和她在一起讨论问题,我们两个就这样才开始说话。真的不瞒你说,她就连平时的言行举止都像一个男生。慢慢的我和她互相熟悉了,我也听说别人都叫她“乔哥哥”,我这人爱说话,也爱逗人,没事就喊她“乔哥哥”或者问:“你怎么打扮的这么像个男生?”我一这样喊或一说,她就让我闭嘴,然后就不理我了。然后我又用好话说过来说过去,才肯搭理我。平时我总爱和别人闹着玩,就连女生都说我贱。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和我呆了几天她就看出来了。我没事就写纸条问她“我是不是很贱”?她说:“不是,你就是闲着没事找事干。”我自己想想也觉得自己太无聊了!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几天就观察出来了,往后我一有什么烦心事,不好意思当面说,就给她写纸条来倾诉一下,她也告诉我应该怎么样去面对一些事情,我简直就拿她当了我的一个倾诉桶,尽管我是男生。我有时候就想,有这样一个同桌也算是我的荣幸。

我这同桌有时候很善良,有时候铁石心肠。我有时候身上没带现钱想找她借一块、两块的,不管我怎么求她,她死都不肯借,可能是她还不大信任我。我那一次感冒了,吃的药特别苦,我见他抽屉洞里有一根火腿肠,就跟她借,跟她说了两句,就借给我了。第二天我还她了,就这样她开始有点信任我了。

我这个同桌是不是很难令人琢磨,其实有时候连我也琢磨不透她到底什么性格,是个什么样的人…

超人的作文篇7

我生在离成都只有八十多公里的一个小村里,我那里属于丘陵地带,从小到大,在我的印象里我们那里的端午节一定要喝雄黄酒(在头一年将中药雄黄浸泡在酒瓶里,到了第二年端午节就可以用喝),小孩还要在额头擦一点雄黄酒。同时在当天中午自家要煮吃鸭蛋,记得小时候每年我们都要吃2个,因为我家条件不好,平时是很少有机会吃到蛋的,那时的我挺喜欢过这节,因为不光可以吃鸭蛋,还要吃粽子,虽然从小到大我都没有看到过我妈包粽子,但是我们姐弟俩却从来没有少吃一次,每年都是吃外婆送来的。

记得我家刚建完房子的那一年,由于家里的储蓄全用完了,还欠了不少债,父母只好从节约上出发,那一年,我婆也到小姨家去过节了,我想肯定吃不了,结果邻居家的大妈专给我们姐弟俩送来几个,从那以后我对粽子和鸭蛋总是百吃不大厌,甚至到了现在,我都爱吃这两样食品,条件好了,我也工作了,有能力购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了。也就是在去年,我苏州一个朋友结婚,去她家才真正第一次看到包粽。因为她们那里有一种习惯,结婚时要吃粽子。

还有一次,那是在我过生日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外地读书,那天我特想吃粽子,就去超市里买了几个粽子和鸭蛋,同时请我同学吃,她们还笑我说,那有这样过生日的人呀,太对不起自己了,同时也说我小气,不请她们吃大餐。而今天也是我的生日,我却不能吃到粽子,虽然有太多好吃的东西,以及礼物,但是,从内心来说我还是想吃个粽子。可是没有会请我吃,所以我昨晚专门去买了粽子,做为自己送给自己的生日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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