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份真切的读后感能让作品的智慧在生活中得以体现,在写作读后感时,能够锻炼我们对语言的运用与表达能力,多客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挺经读后感心得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1
使用假日之余,我读了路遥的《一般的国际》,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意义则是一种对农人的深入了解。
劳作是夸姣的,不管在哪个时代。《一般的国际》正是白纸黑字的告知咱们这样的人生真理。它嘹亮的提出,人,不管在什么方位,不管多么清贫,只需一颗炽热的心在,只需能热爱日子,天主对他便是夸姣的。只需作为一名劳作者,不把不幸当作担负,才干去做日子的主人,用自己真挚的心去领会,终究生命只归于咱们一次。
孙少平,这个路遥笔下的主人公,身世清贫,却懂得安然面临,结壮的走好每一步,他阅历了波折与磨难,日子把他塑造成一个刚强的人,我想,在以挣钱的多少为参照物的今日,许多年轻人不会以孙少平这样的人为崇拜的对象是能够了解的,但是任何时代都会有真实的朴实的爱情,抱负主义的颂歌也永久没有休止符。
书看到一半的时分,曾认为小说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读完后则觉惋惜,但是跟着时间的推移,年月的沉淀,慢慢地我似乎读懂了这一般。这不是神话,没有灰姑娘和水晶鞋,更没有王子和公主的美丽故事,或许这便是日子吧!一般但不一般,走结壮坚决的路,演绎自己的人生,完成人生的价值。
?一般的国际》让我深深的感触一般的巨大,感触到日子的真善美。让我懂得了人生能够一般的度过,但是咱们能够用自己夸姣的质量,刚强的意志,把它装点得更给绮丽。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2
第一次完整的看了一部英文小说。虽然没有看全英文版,但《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看这本书《远大前程》纯粹是偶然的机会。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自己的状态很不好,很浮躁,很迷茫,很消极。就像书中的主人公皮普一样,我渴望改变自己现在的状态,期待自己有一个完美的未来,期待有人帮我脱贫,期待我有钱,期待我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期待更多的人关心自己。至少,可以改变此刻不做梦的状态。
看书,看书,发现自己和这篇文章里的主人公皮普太像了,在郝维仙、埃斯特娜这样有地位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pip和以前的自己甚至现在的自己太像了。
早期的皮普憎恨有教养的姐姐;我被86小姐羞辱时皮普的感受。在郝维仙小姐家做客时的estena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欺负自己的事。如果我能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同伴小时候的粗心,或许我的虚荣心就不会那么强了。
看完这本小说,我才知道原来的自己从来没有脱离过“虚荣”。想想此刻自我的浮躁状态,为什么自我会走到现在,为什么直到现在我的人生都没有目标,为什么我觉得路不是我想要的,为什么我做的事情很无聊,这些年我的快乐和幸福在哪里。
也许,这些挫折都是自我的“虚荣心”造成的,伤害了自我的快乐,导致自我一次又一次地无法把握这一刻。我们应该抓住这一刻,永远心存感激,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靠期待来完成的,农民如果从来不期待玉米长成种子,他是不会把玉米剥下来的;单身汉如果从没想过要孩子,就不会结婚;一个商人也不会去上班,如果他不指望它能盈利的话。真的觉得真本很好,以后会更努力。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3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凡尔纳的一部经典名著,里面不但有很多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而且还是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文学经典,是一本影响很多人一生的世界十大名著。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锥型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还要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遭受到了它的攻击。为了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
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怪物其实就是一艘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到了潜水艇中,同尼摩船长一起在美丽的海底世界里面打猎,在南极大战章鱼群,在海面上打败敌舰。在一次漩涡中主人公被带到了陆地上,他不知道尼摩船长有没有生还,他是否还要继续在海底执行他那可怕的报复,他的真实姓名究竟是什么呢?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其中,我最喜欢尼摩船长,因为他机智、勇敢,而且一直从事海洋探测的研究事业!在生活中,我可不是那么勇敢的。有一次,我和爸爸去淀塘畈玩。正当我们来到攀登绳索的地方,老爸一咕噜地爬了过去,我为了面子也只好跟着爬过去。可是才爬了一半,我的脚就不停地颤抖,全身都抖了起来。我只好原路返回,看来我得好好向尼摩船长学习了。
这本书中,我十分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也佩服仆人康塞尔对主人的忠心耿耿;更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敢。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来体会一下它动人的情节吧!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三国演义》。读完它以后,我心中激动不已。它为我们刻画了许多性情各异的历史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诡诈多疑的曹操,有粗中有细的张飞,有情深意重的关羽,还有谦逊亲民的刘备等等。读完以后,很多人物在我脑海中盘旋,久久不愿离去。
要说在三国之中我最喜欢谁?那当然是诸葛亮。我喜欢他的足智多谋、神机妙算;我喜欢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更喜欢他前知500年,后知500载。在他身上发生了许多神奇的、不可思议的事。要说最神呐,我感觉就数《草船借箭》了。诸葛亮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凭借天时地利,更算准了曹操生性多疑的性格,不敢出城迎战,顺利地完成了周瑜布置的看似不能完成的任务。简直神乎其神、令人叹服。每每想到他那羽扇纶巾的模样,我恨不能化身为他。
说到曹操,我却不太喜欢,因为他生性多疑,不相信别人。他杀害了他叔父吕伯奢一家,又杀害了为他治病的华佗,使我国失去了非常宝贵的医疗技术。
因为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全新的世界;因为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战争的可怕;因为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因为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各种谋略;因为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三国中各具其志的人物。《三国演义》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我爱读《三国演义》。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5
一阵沧桑,一阵悲凉。那就是读完《童年》我的感受。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本书讲述了阿廖沙(即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极端贫苦,生活艰难……
这本书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让我迫切地想读下去。
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两个人物:“好事情”和外婆。
“好事情”是一个人的绰号,他是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时招的两个房客之一,他是一个科学家。经过他的语言我能想象出他是一个随和而具有智慧的人。他亲切地称呼阿廖沙为“小弟弟”,并且在生活上关心阿廖沙,教会他许多生活的道理。而阿廖沙是唯一一个和他好的人。其他的诸如外公等人都看他不顺眼,认为他是巫师、药剂师,逼迫他早早离开。
“好事情”搬走时,阿廖沙应当是悲痛而又无可奈何的。看到那里,我的心里抹上了一层悲凉。纯真的友谊被拆散,无疑是可怜而悲哀的,而“好事情”恰恰是阿廖沙为数不多的关心他的知心朋友之一。从字里行间,我读得出每次阿廖沙遇见“好事情”的时候都是欢乐的。
外婆是阿廖沙最亲近的人。她慈祥、处处护着阿廖沙。外婆看着阿廖沙长大,处处给予阿廖沙爱的滋润。阿廖沙在外婆身上看到了可贵的品格:善待别人、帮忙有需要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见证了人间的艰辛:父亲逝去、犯了小错被外公无情鞭打、失去好朋友,然后又失去母亲。这便是俄罗斯下层人民的艰苦生活。想想他们,再想想我们。不禁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如此优越的环境里!我的童年,是阳光欢乐的童年。
放下书,我沉浸在阿廖沙自强不息的精神中。一个同龄人,在经历了如此苦难之后仍然没有被困难打到,何况我们呢?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6
高中那时学生物的时候就听说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那时候一直备战高考,没有机会去了解这本书。所幸这个月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物种起源》,看了这本书,不仅对之前生物课本的相关知识点印象有所加深,而且对物种起源过程感到神奇,更多的,是对其中的哲理的感悟!
?物种起源》自1859年在英国伦敦出版以来,受到众多市民的热烈欢迎,被争相购买。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就全部售罄。它以全新的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把生物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提出震惊世界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发展而来的。它发表传播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已为学术界、思想界公认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在达尔文思想的影响下,创立了“现代进化论”。可以说,这本书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是最伟大、最辉煌的划时代的里程碑,对人类历史有着极大的影响。
达尔文在每个人都信仰神的时代敢于挑战权威,坚持自己的看法,与权贵斗争,即使被权贵刁难,他仍相信自己的结论的正确性,并且四处宣传自己的结论,唤醒封建迷信的人,这种为学术奉献的精神,很值得现今社会的我们学习。与达尔文相反的是医学家富兰克林,本来她发现了某一项研究,但由于当时社会主流思想并不接受她的研究,所以久而久之连她自己也开始怀疑自己的研究的正确性,最终遗憾地放弃了这个结论,然而,两年后,两个年轻的医学家看到富兰克林的研究结果认为很有道理,两人开展了对这个结论的深入研究,最终发表所得结论一举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而富兰克林辛辛苦苦研究了十几年最终就是没有坚持自己的看法最终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荣誉拱手让人。所以,现今社会中的我们,现有的知识太多,这无形中给我们添加了许多条条框框,许多人有新的看法和研究但是不敢确认其正确性,使得很多研究无法更新,作为新时代的一员,我们应该扛起社会的责任,为科学社会的进步而努力。
这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理论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生命的进化过程就是这个原理,不是环境适应生命,而是生命适应环境。能够适应环境的就能够生存下来,不能适应的就只能被淘汰,这就是一个自然选择过程,最终有能适应环境的优秀基因的物种就能够一直保留下来并遗传给下去。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也是如此,许多人在抱怨社会不公中沉沦,最终被社会淘汰出局,然而真正有毅力的人却能够适应环境大潮流,顺应时代的发展,最终在生存斗争中胜出。
所以《物种起源》这本书的许多理论是能够应用到社会中的,我觉得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指引了我们该如何在这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成功地生存下来,很有现实意义,我强烈推荐大家看这本书。
挺经读后感心得篇7
手牵手,一起去畅游海底!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雨把玻璃打地好像蒙____一层薄薄的雾,从里面看向外面什么也看不清楚。此时的我正坐在书桌前,借着明亮的灯光,听着闹钟的滴答声,读着一本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本书介绍了尼摩船长开着《鹦鹉螺号》带着康塞尔、尼德·兰和博士一刘共闯海底。他们穿过太__洋,跨过印度洋,走过红海,渡过地中海,越过大西洋以及南背极海域,成功地克服了种种困难,饱览了海底奇观。其中给我印象深就康塞尔,他老实、坚强、善良、热心、勤劳、聪明、忠于主人。特别是他最后一点氧气都让给主人的那件事令我无比感动。
当然,令我最感兴趣的还是他们被困在冰层里的那件事。想想看,鹦鹉螺号的氧气只能提供两天了,但要打破冰层还得四天五夜。这样的情况下,怎能不让人着急?可是,他们并没有太慌张,而是保持冷静,想到各种方法可以加快凿冰的速度。终于,他们在最后关键时刻用鹦鹉螺号那大功率的螺旋桨的推动冲破了冰层,让大家都吸着了海上的清爽空气。
看了这本书,我感触极深,我被他们那种英勇无偎的精神惊呆了。如果换成我去,我说不定早就上天堂报告去了,只会在船舱里着急地乱跑,和他们相比,我们的气势相差太远了!看他们、挑战凶猛鲨鱼,智击食人族,勇斗大章鱼,逃出冰层……哪一个不是令人惊心动魄的大冒险?我想,我们以后得一改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开始磨练自己的勇气与毅力!
雨仍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风仍在呼呼作响地吹着。我明白了,想要去冒险,光有想法是不够的,还要将勇气与智慧合在一起,才会有一次完美的冒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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