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读书读后感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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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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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中融入情节分析,不仅可以加深理解,还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独特思考,读后感的质量与篇幅无关,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是作者对书籍的感悟与分析,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共读书读后感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共读书读后感最新7篇

共读书读后感篇1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共读书读后感篇2

这些天,我看了《狼种》这篇文章,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狼种》主要写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狼犬,因为长相像只狼,所以无论本领有多好,人们都不喜欢它。大灰来到马戏团后,扮演大灰狼的角色,当哈巴狗们故意找它的麻烦时,大灰进行自卫。但事后却受到女主人的责骂。后来,外出受到两只云豹的袭击,大灰则义不容辞地保护女主人,最后几乎和两只云豹同归于尽。

读了这个故事,我真切的感受到动物不能只凭外表来判断它的好与坏。文中大灰虽然外表像只狼,但它却是一条很忠诚的狗。为了主人赴汤蹈火,它先前却受到主人的训斥。所以希望大家不要以貌取人!

近几日,我有幸阅读了《狼种》,真实感情交加,期间还流了几次泪。

有一只叫大灰的警犬,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长得像一匹狼没有人要,最后进入阳光马戏团当大灰狼。大灰一出身就让人讨厌,到了马戏团更备受煎熬。女主人不喜欢它,哈巴狗欺负它,最后还将大灰修剪了指甲,戴上了嘴罩,几乎成了一条废狗,一条训练有加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的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即使主人打它,骂它,它都忍着,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

文中尤其让我感动的是,马戏团有一次演出后,有一个小女孩因为人太多没有拿到花,哭了,大灰看见了,赶紧吊起一朵花走到小姑娘身边想要给她花。小女孩看见大灰,先是一愣,但马上明白了,刚要用手去拿,忽然小女孩身后出现了一双手,并且大声说:“怎么回事,怎么把狼给放出来,多么危险。”女主人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连声向大人道歉,然后转过身抽了大灰几鞭,大灰忍辱负重地接下了几鞭,从此以后,每天只要一演出完就在后台被吊起来。大灰屈服了,不过这个屈服不是和一般的狗一样为了生存,而是责任,一种从心里流露出来的责任,一个不管怎么样都必须服从主人地责任。读到这里我又哭了,为大灰的责任心。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不管主人是善是恶,是对是错,大灰都会帮助主人,这是一条好狗忠实的表现,是一条真正的狗应该做的。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像大灰那么由于责任心,那中国的经济就一定比美国厉害。在人的一生当中,不管是在小时候还是在长大以后,都必须要有责任心,那么老师就不会再去管班级里的每一个人,学生不会再写做作业……总统不会在治理祖国,使国家家破人亡,最后毁灭。责任心,你才会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件小事。

主人抱着满身是血的大灰,此时此刻我从心里看到了大灰在笑……

共读书读后感篇3

假期里,我又一次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内容丰富,故事情节精彩生动、引人入胜,令我百看不厌。

?西游记》这本书里面说的是:孙悟空胆大包天,因此大闹了天宫,被法术高强如来佛祖压在高大的五行山之下;后来被心地善良的唐僧解救出来了。他们收服了好吃懒做又好色的猪八戒与忠厚老实又勤劳的沙和尚,还有西海龙王三太子变成的一匹健壮又雪白的小马。唐僧师徒经过种.种困难,走过千山万水,收服各种妖魔鬼怪,如:黑风怪、黄风怪、白骨精、黄袍怪、红孩儿、金鱼精、六耳猕猴、铁扇公主、牛魔王、盘丝洞女妖、黄花观老道.......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西天,向佛祖取了真经,四个人都修身成佛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做人要像沙和尚那样忠厚老实、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做事要像胆大包天、武艺高强的孙悟空一样勇往直前、契而不舍。

我喜欢孙悟空,他有很多可贵的品质。例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后,唐僧误会他乱杀无辜,犯了杀戒,就赶他回花果山。但是孙悟空知道唐僧在宝象国蒙难时,却不计前嫌去救唐僧。孙悟空就是这样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不仅如此他还有很多本领:他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他会七十二般变化,他还会长生不老术等等。

也许,你们会问:孙悟空本领这么高强,为什么不自己一个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呢?因为他知道只有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完成一件事。就像推一块大石头,一个人是推不动的,只有大家一起推,才推的动。俗语说: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坚如铁,团结力量大。

?西游记》是一本好书,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是经典中的经典。我要好好阅读它,建议同学们也要多多阅读它。

共读书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关于狼的小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狼种》。里面的大致内容写的是一只狗,它有狼的血统。因此别人都害怕它,以为它是一只真正的狼。它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被别人领到了马戏团。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很不喜欢它,总是欺负它。

将要出去表演时,经过了一个山谷。突然跳出两只云豹。那些其他其他小动物都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人管他们的主人,只有它挺身而出,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后来主人后悔了,不应该只顾着那些可爱的哈巴狗们,而不去管这只忠诚的狗——大灰。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大灰很忠诚。它在其他动物没有警惕的情况下,在自己被铁链拴住的情况下,咬断铁链,脖子上挂着办条铁链去扑咬云豹。可惜它戴着口罩,爪子也被剪掉了,所以没有顺利把两只云豹给咬死,抓死。它不管平时主人对他的态度,它只知道自己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

毕竟,云豹是没有带着口罩剪掉锋利的爪子的。他们把大灰咬的遍体鳞伤。虽然大灰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但是自己的腹部也被咬了一口,再加上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链,一条肠子就顺着铁链流了出来。

在读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么好的一条狗,总是被误会,要是我在场的话一定会把真相告诉主人。要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我一定不会把它留在警犬学校,把它带回家领养。可惜这条狗跟错了主人最后竟落得这样的下场。哎,真是可惜。

现在的人也是这样,就像那个主人总是听信别人的谣言而去误会那个正确的人。古代人也是这样只听信那些小人的话,而不去听那些君子的话,最后国家灭亡。"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或许《阿房宫赋》中的这句话是最好的解释了吧。

共读书读后感篇5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遇。”我觉得“善读”不仅仅是指多读书,也在告诉我们读书需要讲求方法。就读了培根的《谈读书》一文后,的确是启迪多多,感到受益匪浅。

首先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培养一个人的学识气度,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的古典名著有许多都值得品读。文中说道:“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顺畅。”所以说书籍如浩瀚海洋,应取己所需而读,我们应有选择性地去寻找对自己有帮助的某一方面的书籍去读,而其次在其它一些方面的.书籍则应大体涉猎,取其精华去读。不过这也并不代表不去读其它书籍,只是应在读书的比例中能正确分配。

在读书的过程中应适宜地做一些批注,在读懂全文中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后,用笔将一些关键性的句子圈点勾画出来也是很好的读书方法。同时培根也说“狡黠都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在读书过程中要明确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只是读书中的表面文字,也应将它们与生活实际起来,再将自己从中得到的启示实践于生活,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东西。

总之,读书的方法各有不同,像陶渊明认为应“好读书,不求甚解”,朱熹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以说我们应参照前人的读书方法,结合自身实际,用自己的读书方法去“善读书”。

共读书读后感篇6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保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况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共读书读后感篇7

“不要慨叹生活的痛苦!——慨叹是弱者。”这是着名作家高尔基的名言。寒假,我津津有味的品读了他的着作《童年》。

文章讲述了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在一个充满邪恶、勾心斗角的社会,只图自己的利益,完全没有亲情情谊可见。阿廖沙三岁丧父,生活在外祖父家的小染坊,慈祥的外祖母疼爱他,常给他讲动人的神话故事;两个舅舅自私贪婪,为争夺家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蛮不讲理,有时候却十分亲善;诙谐有趣的小茨冈是他的难得的好朋友,却在搬十字架的时候不幸被压死。而在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里,孩子和女人挨打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善与恶、爱与恨已经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也没有能力再抚养阿廖沙,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这一段段扣人心弦的情节片段,让我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可比阿廖沙的童年要幸福得多得多。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却有时候还会抱怨自己的生活环境,父母没给买称心如意的东西觉得自己委屈、不幸福,那么比起阿廖沙呢,他经受毒打辱骂,甚至要沿街收破烂给外祖母维持生计,但他并没有灰心沮丧,相反在困难的环境中不屈不挠,酷爱书籍。我们不是应该学习阿廖沙这种精神么?不被恶劣的生活打垮,不因一点小困难就散失对生活的热爱。

高尔基的《童年》,让我从中感悟到自己生活在一个美满的家庭、美好的环境,不应该再心存抱怨。

最近,我读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当我怀沉重重的心情放下书时,我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跟高尔基的童年时多么的不同呀!

?童年》讲述了阿廖沙四岁时,父亲逝世。他跟随母亲到了外祖父家。之后,母亲又远走他乡,四处飘泊。阿廖沙从小与外祖母外祖父相依为命。外祖父因为缺钱,十分专横、残暴,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外祖母则是慈祥善良,教会了阿廖沙明辨是非,像一只蜡烛,点亮了阿廖沙的人生之灯。阿廖沙还认识了聪明能干的小茨冈、落魄的好事情,还亲眼目睹了小茨冈的死亡……每个人不同的性格,都给阿廖沙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他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了他的童年。

其中我最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她善良、乐观、坚强,竭尽全力地关心和保护着阿廖沙,尽量不让他受到伤害。她用她的宗教、童话故事和她的歌声教会了阿廖沙正义、善良。虽然生活非常艰辛、屈辱,但她还是保持着一颗宽容的心。

全书毫无保留的揭露了沙俄统治的黑暗,批判了社会对人性的扭曲。赞扬了以阿廖沙为首的一代俄罗斯新人正直勇敢、不惧黑暗的精神。

把阿廖沙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比一比,是多么的不同啊!阿廖沙从小失去了亲人,没有了生活依靠。外祖父家的生活又是那么的清苦,但他没有受外祖父的影响,变成一个暴躁、贪婪、自私的人,而是像他外祖母一样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的人。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比他那时优越几千倍、几万倍,我们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好好珍惜,成长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吗?

?童年》的作者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小说中记叙了他亲身经历的童年。作者幼年时就失去了父亲。外婆带着他和他的母亲来到了经营小染坊的外祖父家,但外祖父家并不和谐,打打闹闹早已成了家常便饭。他在两个成天不务正业,干尽坏事的舅舅身上看到了人性的丑恶,又从慈爱的外婆身上看到了真善美。他10岁就开始独立谋生,但再嫁的母亲受尽暴虐之后也去世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作者阿廖沙(即高尔基)的身影,他那双天真无邪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炯炯有神的光,那应该是勇敢的光芒吧!现实的残酷使他过早的经历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

回想起童年,儿时的自己有父母和家人爱着,疼着,身边有数也数不清的玩具,却还总是挑三拣四嫌玩具不够。却不曾想过曾经和我们一样拥有过童年,一样年龄的阿廖沙却一直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他的童年缺少一个家庭应有的和睦,缺少一个孩子应有的欢乐。他的童年是不完整的,但却依然能够产生出他这样一个完整而坚强的人。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外祖父的打骂,周围人的厌恶吗?不,不是的。是因为他始终怀着一颗坚强而纯洁的心来面对生活,是因为他周围的一些正直、善良的人在无私地帮助、引导他向前,去突破黑暗生活中的冲冲困难。

故事以作者母亲之死为结尾,从组后外祖父的那句你还是到人间谋生去吧!中,也暗示着作者真正苦难的日子将要来临,他要带着最后的欢乐到人间去了,而阿廖沙的童年也就此结束。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在阳光的照耀下,我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得巨大悬殊。

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

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便足够了。

从现在考试,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但我们应该要像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

前几天,我拜读了莫言的《童年读书》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莫言在文中有一段生动的回忆:“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一本书怎么那么宝贵啊?还是传家宝,舍不得借人,这人真是个吝啬鬼。“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的磨,才换来看这一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看到这里我有些感动了,感受到莫言当时能看本书真是不容易,为人家拉一上午磨才能看一下午书,而且只能在人家磨道里看。老师曾经讲过,磨道是个非常不干净的地方,到处都是牲畜的粪便,真佩服莫言在那样的环境下还能津津有味地读书,要是我,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看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莫言能够写出那么多小说,能够成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都与他从小酷爱读书密不可分啊!

回过头来再看看我,我的书大大小小也有几柜子,可是真正读完的没有几本。每次都是妈妈催我读书了,我才极不情愿地抽出一本读上几页应付一下。有时为了逃避读书,我就在外面疯玩不回家。和莫言当年对读书的态度和执着相比,我简直有点儿无地自容了。

莫言先生的这篇短文,让我从中汲取了许多营养,它让我懂得: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莫言能够获文学大奖,靠的就是从小养成的爱读书学习的好习惯。读书是一种享受,不是一种煎熬;读书是一种自觉行动,不能靠别人逼迫。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么安静祥和的社会中,唯有多读书,多读好书,才能武装好头脑,丰富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将来才能不辜负父母的期望,成为有用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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