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00字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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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对书籍的解读和感悟,是读者对作品的独特理解和感受,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与他人分享,促进交流和学习,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700字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700字作文7篇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1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如果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2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非常勇敢,还有很大的好奇心,非常爱探险。

主人公汤姆·索亚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于是,他一直和他的姨妈住在一起,还有和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希德。他很调皮,常常搞恶作剧玩儿、逃学去游泳。

甚至有一天,他和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到墓地中玩,结果亲眼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两个孩子发现乔埃杀死了一名医生,而且嫁祸给彼得,他们看到这一幕后非常害怕,于是,两个孩子就发誓永远不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之后,他们就当上了海盗,但村里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被海水淹死了。直到有一天,在举行葬礼时,他们终于出现在了葬礼上,汤姆还勇敢地指出了凶手……结果又在一次野餐时与贝琪在山洞迷路,而且还见到了凶手印第安·乔,于是,他们就加快速度,找到了出口。他们把这件事告诉了村民们,因为当时印第安·乔还在洞里面,所以,村民们就封住了洞口。几天后,当他们打开洞口寻找印第安·乔的下落的时候,他已经死了,然后,他们就成了村里的小英雄。

这本书也使我想到了我的探险经历。我还记得一次过年时,我到我的姥姥家去,因为我很想玩炮,所以就去买炮,可我在卖炮的地方看了看,上面有一个大大的“拆”字,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小卖部已经拆了呀。于是我就照着上面的提示和地址继续往前走,因为我不太熟悉这边的路,所以结果可想而知,我迷路了。太阳下山了,天色也越来越晚。我很害怕,希望能够见到熟悉的人。终于,我看到了我的表姐,她来找我了,我高兴极了。我和表姐边玩边走,笑声一阵阵,表姐还带我去了一个田地,这条路可以直接到我姥姥家,可是它很难走。我走上前一看,不禁惊叫了起来:“我的苍天呐!这么多树枝挡着呀!”我们走过去,很艰难的推开树枝,挤了过去。可天有不测风云,表姐为了给我把树枝搬开,还是被树枝划破了手,不过还好,我们总算过来了。我以为这就到了,可是我想错了,还没有呢!向上看,还有一座小土坡没上呢。我和表姐爬上土坡,互相帮助,你拉拉我,我拉拉你,不一会儿,终于到了姥姥家。这就是我的探险经历,我和汤姆·索亚一样,同样有一颗强大的好奇心。

虽然汤姆·索亚很调皮,但是,他的优点:聪明勇敢、天真善良、敢作敢为强大的好奇心不得不的令我敬佩。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艾维。主要写了金刚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善良,既照顾小主人杰克的一家,还处理全镇狗狗们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重回大自然,加入她的野狼群。金刚的忠诚第一次有了动摇,他发现自己也对自由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像他的祖先那样。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4

边城,无所谓边,也无所谓城。与其说它是一部鸿篇巨作,不如说它是悲惨时代中,一个怀有思想的人心中的美好桃源;与其说它是湘西生活的写照,不如说它是人性的质朴之玉,未经雕琢,也未经描画。

牧歌的情调是必然要说的,因为它太能动人的心思。牧童黄牛梧桐村,草青叶绿无尽天,云雨烟高不知处,正逢遥歌踏寒来。乡土的气息是必然要说的,因为相对于大都市的灯红酒绿,它太易感人了。淙淙的溪水不必说了,孤舟一叶也不必描了,茅椽漏檐更不用去斟酌了,单枝头鸟,单拾柴夫,单小蓬童足以让你留恋往返。

若将边城之人比为一子,此子必有“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之神韵。人合天姿,则铸以金屋藏之。这座人性的金屋,藏有质朴的人性之美,遥隔于乱世风尘,远离于肮脏之地,无卑微低下之灵魂,无贪婪无穷之利欲,无弦瑟红友之乐,无灯红酒绿之燥。生活是一箫,是一笛,像一个浪荡于江湖,不闻于世俗,遐避于山水的隐士,为当世之陶潜花源,为魏晋之竹林再现,陶然乐之矣!

山美孕育人灵,人灵方有佳事。夜深三年六月,弥漫歌喉未哑。这是一场梁祝的翻版,比之于都市人的肤浅,世俗人的势利,更显纯真纯美。这是一场悲剧?还是一场喜剧?天公不作美,这是闲聊的常话;生死在天,这是难言的悲楚。纯善、纯清葬送了美,纯真、纯心买别了情。再讲那“物极必反”的大道理也无济于事,也是对美的一种玷污。虽然人影皆去,留下的是凄凉,但凄凉属于凄美;凄美,也是一种美。

渡船晚不休,待月还归人。山重无灯火,江暗旧青滩。无语拭干泪,春雨带秋风。阑角人憔悴,千帆不叙归。

这等待又何尝不是一种美,翠翠的心中也必怀有江南的古韵,等着那跶跶的马蹄经过,必思,那马上之人,是归人,而非过客。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5

书桌上摆着一本妈妈从书柜里整理出来的《冰心作品集》,闲来无事,我翻开了那一张又一张飘着淡淡书香味儿的纸。

一个又一个灵动的文字在我眼前“跳跃”,一个又一个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这本作品集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睛,这种精神力量深深地浇灭了我想要玩的欲望。

这时,“小桔灯”三个大字在我眼前出现,我灵光一现:《小桔灯》不是爸爸妈妈常给我提起的优秀作品吗?我便又眯起眼睛认真地看起了这篇深深吸引我的“优秀作品”。

这篇文章内容很少,但却饱含着那位送作者“小桔灯”的女孩深深的爱国之情。这位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地下共产党员,因为党组织受到了别人的破坏,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了有着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女儿的一个温馨的家。而小女孩的母亲因重病在身而卧床不起,小女孩才八九岁啊,她那么小就要料理自己和母亲的日常生活,这对一个才八九岁的小女孩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呀!

这位小女孩见到作者后很沉着,冷静地回答了作者问的话,使我感受到她很镇定,毫不惊慌失措。正是因为她的勇敢和坚强,才使我相信她的父亲一定会尽早回到家,她母亲的病一定会痊愈,一家人幸福美满,生活“节节高”。

当我看到小女孩的年夜饭只是红薯稀饭时,我将我的年夜饭和她进行了比较:炸鸡腿、水煮鱼、红烧羊肉……山珍海味,样样俱全。但我平时吃饭时还是挑三拣四,这个不吃,那个不吃。可小女孩呢?她的年夜饭也仅仅是红薯稀饭,更不要说平时了,也许连吃也吃不饱……想到这里,我十分惭愧,脸上一阵阵的发热。

我们同样是孩子,但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家庭,生活质量和人生命运就大有差别。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新中国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像小女孩一样,用坚强,勇敢的力量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努力学习,回报祖国对我们的馈赠。也希望这盏小桔灯能照耀每个人的心房,当每人的心情在低谷时,能用小桔灯的光给每人领路,走出那段不美好的路途。

小桔灯,是小女孩用心编织的梦。小桔灯,是点亮作者回家路的引路者。小桔灯,是使我们颇有感触的那一束光亮。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6

南纬90°,充满传奇的地方,有两个人,曾经最早到达了那里,但他们一前一后,也就注定了一个是胜利者,一个为失败者。在亘古蛮荒的冰原上,失败者尽管未能夺冠并葬身归途,但他壮烈的征程却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的英雄传奇。他,不朽的失败者——罗伯特·斯科特。

1910年10月,一个人给斯科特寄了一封简短电报:“斯科特先生,谨通知您,我已前往南极。”在这封“战书”后面属了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路尔德·阿蒙森。在战书下达后的一秒钟开始,斯科特与阿蒙森的一场有史以来最著名的探险家之间的比赛开始了。但斯科特终究已天气原因与对雪橇犬的偏见输了这场比赛。在这场角逐中,斯科特真的输了吗?

答案是没有。他用坚强的意志与团结精神赢得了一场比赛。在归途中,他与队员一步一步地向下一个储藏点走去,没有抱怨,没有憎恨,没有后悔,有的只是走向下一步的期待与见到储藏点的美好希望。他们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怀着对家人的想念,怀着”近乡情更怯“的情感一步一步地走。斯科特写了第二封信:“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伟大的发现者,但我们的结局能证明,我们的民族还没有丧失勇气与坚忍。”同样的还有团结精神。当他们中间最年轻、最强壮的埃文斯表现出精神失常的先兆时,当奥茨决定让自己的命运与大家的命运分开来时,斯科特用团结的精神将大家再次凝聚在了一起,他与伙伴们带着埃文斯一起走,他坚决否定了奥茨的意见,他明白,大家的精神是在一起的,是不能分开的。

虽然,斯科特在竞赛中失败,虽然,他在极地探险中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休止符,但他已尽力而为,是问心无愧的。

斯科特拥有“不朽的生命”,但“不朽的生命”是无法用尺度来衡量的。但要坚持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事业,真实地活过每一天也非易事,当我们也有石破天惊的那一刻,当我们可以为了自己的事业付出时,我们也许就可以理解斯科特的“不朽的生命”的真正含义。

读后感700字作文篇7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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