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笔记录心得之前,首先要树立好相关的写作框架,心得体会可以激发创造力,促进自我成长和自我提升,下面是多客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1
20xx年3月5日技术科组织安全大讨论,会后使我深刻认识到煤矿发展是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发展,就一个矿而言,想得到长久,持续稳定发展,就一定要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协调关系,如科学技术、新工艺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等等,而最主要的,就是一个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生产与安全是一个矿存在的最基本要素,缺一不可,离开生产谈安全,那有如纸上画饼,中看不能用,安全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离开安全谈生产,那么矿的稳定发展又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安全与生产应是相互协作、相辅相成的,生产应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是服从于安全的,而安全是服务于生产,又监督于生产的。
一、工程质量与生产的关系
矿井的工程质量是安全的根本,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出一个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有些矿盲目追求“高效益、高收入”而忽略了矿井的工程质量,只要数量不要质量,使得工人在井下作业时,只追求进尺数量,原煤产量,而忽略了支护质量,这样一来短期内可能会给矿及队组带来一定的效益,但是就长远角度看,若只为眼前一点小利益而放弃了工程质量,那么,差劣质量的巷道状况,不但使得工人在井下生产的安全系数大幅度降低,也使得巷道对来自顶及侧压力的抵抗力大大减少,致使巷道变形快,从而导致巷修周期短,并加大了巷修人员及资金的投入,给矿的效益带来一定的影响。另外,片面的追求产量而忽略了工程质量,长久以后,也会使得职工业务水平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降低,这对矿井的持续稳定发展及培养一只具有高素质、能力强的职工队伍是很不利的。
因此,一个矿井要想持续、稳定的生产,狠抓工程质量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
二、安全监督检查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的监督检查是井下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长期而又繁琐的,但又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多方原因,现矿山职工的素质还普遍偏低,对煤矿所特有的危险性的认识不足,对所从事工作的一些必须知识所知不完全,这样一来,井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现象应时有发生,因此,安全检查、监督在矿井生产中,就显得紧迫了,一些队长,为单纯追求本班效益,常常进行违章指挥作业,在他们看来违章未必造成事故,殊不知十次违章未必造成一次事故,但十次事故,却都是十次违章造成的而一次事故对矿及个人造成的损失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只有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狠反“三违”现象,让职工知道自己那些该干,那些不该干,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作业,做到“我不伤害别人,别人不伤害我,我不伤害我自己”的三不伤害原则,才能使得职工的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真正提高职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保证矿山稳定、发展。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2
安全,我不明白大家是怎样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但我明白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电力职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从事电力工作以来的感受。
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为了规范电力市场,我们电力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再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大家都明白“水火无情”,但如果对安全麻痹大意,电就象一个杀手。
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职责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我真心期望,每一位电力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杯具发生,工作前必须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因为安全职责重于泰山。
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
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到达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个性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必须要不断地加以改善。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3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笔者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4
通过这两天的安全知识学习,也亲眼目睹了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我想,那将是我永远抹不去的记忆。。。。。也就是因为这起安全事故,让我明白了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执行力。
安全培训内容丰富,系统介绍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并列举了大量国内外安全案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我们要将“要我安全”概念转变成为“我要安全”。我觉得, 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员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四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应当根据本车间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运用心理学,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这些新的安全管理理念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作为安全员更要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把这些新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几天的培训已经接近尾声了,回顾几天来的学习收获,我感慨很多,收获也很多,体会也很多。做好安全生产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一直在努力。
20xx年10月22日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5
12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
新安法亮点颇多,如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加、完善了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等在内的15项法律规定,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10项法律制度,强化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等10项法律规定。
良法已备,善治何行?要使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落地,就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按照这一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需要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计划等制度和执法程序。同时,按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的探索,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十二字方针”,就是要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安法进一步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和监管职责,并赋予了安监部门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电供民爆物品、停产停业等必要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三个必须”,就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中全会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6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帮,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态度,先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首先,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偿;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一切管理,操作人没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
其次,要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机关报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针对由于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面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
最后是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陷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它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隐患时,必须果断的消除。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学安全生产法心得篇7
近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在集团公司和油田拉起了警报,敲响了警钟。集团公司召开了通报油田企业井喷事故视频会议,这是组建以来第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井控工作专题会议;油田对负有安全责任的1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分,处理力度也是多年来没有过的。彻底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已成为集团公司和油田工作的重中之重,油田各级各单位应认真反思,到了该警觉清醒的时候了,到了该痛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的时候了。 安全工作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重要体现。胜利油田是国家的骨干企业,是中石化的龙头企业,地位、作用和形象要求我们,要从更高的高度、从更宽的眼界、从更高的目标来认识安全工作,既要算好安全生产的经济账,更能掂量出保证安全的政治分量和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更谈不上科学发展。
把安全环保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执政理念和形式、内容、措施上对生命的尊重、对健康的重视、对环境保护的关注。胜利油田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只单纯考虑生产多少原油、实现多少利润,还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号工程来抓,切实关爱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是中石化集团公司长远发展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中石化集团公司把安全环保工作放到事关长远发展的大局来认识,积极主动地向国家和社会承担责任、做出承诺、履行职责,并将其作为衡量和约束集团内部企业生产经营的“高压线”。
胜利油田作为中石化的“龙头”,不但经济规模大、贡献大,而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压力也大,做好安全环保工作的难度很大。胜利油田的地位和复杂的环境,决定了我们在安全环保上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安全生产是实现“百年创新,百年胜利”愿景目标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只有安全质量抓上去了,生产质量才能上去,生产才具备可持续性,胜利油田才能真正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百年胜利”的前提和基础是“百年安全”。油田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面广等行业特点,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和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本质安全,短期内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实现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和长远性,对安全工作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地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认真,措施上到位。我们实现“百年创新,百年胜利”的.愿景目标,首先是人的发展,必须把人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这是对职工群众最大的关爱,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保持大局稳定的最好体现。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事故如虎,对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是平等的,只要你轻视它、无视它,它就会毫不客气、毫不留情地给你留下伤痕。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思想麻痹是最大的安全隐患。要强化忧患意识,把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彻底从我们的头脑里洗出去。安全工作的骄人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保障今天和将来,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要时时刻刻找问题看差距,尤其要认真查找被成绩遮盖起的隐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事故防范上来。
安全高于一切,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要真正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控制和避免的”本质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务实意识。安全工作不是空中楼阁,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片儿汤”。浅薄浮躁要不得,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硬性监管、专家监管是保障,要使安全监管真正到位;调查研究需加强,要深入安全第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推动制度落实。 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发扬严细认真、敢于负责、恪尽职守、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油田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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