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很多人都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我们的心得体会让我们更加关注当下,珍惜每一刻,活出更有意义的生活,以下是多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依法全面治国心得6篇,供大家参考。
依法全面治国心得篇1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学习。结合"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部署,认真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和精神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在实际的群文工作中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全面治国心得篇2
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笔者认为,推进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要在全国上下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大环境,法治不但要有广度深度力度硬度,还更应有温度,只有充满了温度的法治,才能让人民无法不爱。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这表明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的所急、所需、所盼,加快完善保障民生民本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让法律成为人民捍卫自身权利的坚强后盾。国家所立的每一项法其实都是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无论是经济、教育、交易,还是健康、医疗、养老等都离不开人民的身影,法治从人民中来,也就是每一项立法都应是深入人民、关注人民、了解人民之后的立法为公的集中体现,让人民在法治中也能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如此才算得上是立法有温度,为公立法方能为民所爱。法治到人民中去,须做到执法有温度。法治的作用是为人民明示可为与不可为之事、矫正偏离正轨之行为以及预防可见性错误的发生,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法治最终还是要到人民中去。法律作为人民最严格的行为规范,却依然有部分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出现违法行为,或轻或重地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违法则必究。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带有温度的,如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等,然而,法治温度的体现最关键还是在于执法有温度,执法有温度就是要让恶意违法者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还受害者一份公道,让无意违法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到最轻处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治只有先做到了执法为民,才能做到执法有温度,为民执法方能为民所爱。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只有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是有温度的法治,而这样的法治社会自然会让人民无法不爱。
依法全面治国心得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并在最新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中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下,只有配齐这四治良方,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放一剂治法,法不合时治难行。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是国家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社会文明发展到较高层次的特殊产物。若是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就无法顺利执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首先要做的就是科学立法,保持法的先进性。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这就需要我们党在立法修法过程中做到顺民心,接地气,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中国建国以来,从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到修改宪法、各类条例准则的修订,就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山铺路。治法得当,才能法治顺行。
抓一把治吏,吏不公廉治道衰。人民群众对贪污腐败,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等问题深恶痛绝,然而就是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比如,一些领导干部明面上守法奉公,背地里大搞权钱交易,有的执法部门与黑恶势力串通一气,充当保护伞,更是有司法人员非法取证、刑讯逼供,让无辜者蒙冤受屈。他们本应该是党纪国法的守护者,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却为了一己私利视法纪如无物。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吏。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
加一味治罪,罪不昭彰治世乱。有这样一句话100件案件中,99件司法公正的案件,1件冤假错案,就会出现100-1=0的效果。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冤假错案虽然在全部案件中占比很小,但它足以对整个司法体系以及社会公正造成极大伤害。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平反冤假错案无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要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提供申诉渠道,对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重审,严肃追究失职枉法误判责任人责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重拾对法治的信心,让真正有罪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也必须严格规范司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达到惩恶扬善,正本清源的目的,让正义不再迟到。
添一两治学,学不入心治效浮。当前,绝大多数落马官员在忏悔时都说自己不懂党纪国法,很多青少年直到被抓时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产生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漏洞,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培养机制上仍不完善。我们要深刻的了解到法治建设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精神的普及,弘扬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就是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我党要更加广泛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只有法律的权威在人民心中树立,法治的信仰在人民心中厚植,才能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捍卫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取得实效。
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法治领域的建设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唯有配齐用好这四治良方,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方能煎干水分,熬出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月19日,求是网刊登《有关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的这些论述切中要害》。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该文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的一部分。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2月19日,求是网)
法制是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人人崇尚法制,社会才会和谐,才不会有刑案发生,使每一个人的安全得到保障。因此,必须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的定海社针,确保方向明、目标清,坚定地推进法治进程。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使命之一。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有能力、有智慧搞好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法治安全。
法治建设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就法律体系来讲,就分为刑法、行政法和民法及相应的诉讼法。其中行政法涉及面更广,包括人们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各方面推进,全方位实施,不留死角。这就需要我们从二方面入手,一是法律的制定,既要覆盖全面,也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二是法律的执行,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能打丝毫折扣。这就需要加强立法进程,对于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要加快制定,确保执法有规可依,并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以执法必严维护法律权威。在过去有一种现象,一些落马官员在谈到犯罪原因时,大都归结为法律意识淡薄或不懂法不知法。其实真正的原因并非如些,而是理想信念缺失,在贪欲面前失了法律的底线。树立法律的权威,绝不能对所谓不知不懂者宽容,一定要严惩来维护法律的尊严,真正做到立法不放水、执法不放弃。当下,各地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一定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绝不能让伤害群众的黑恶势力逍遥法外,绝不能让与之沆瀣一气者得不到惩处,彻底铲除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滋生土壤。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员干部要争当法治的维护者,要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月16日习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文章。文章中强调了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更加鲜明的指出了党在依法治国的领导地位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法治的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一项浩瀚庞大、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法令兴则国治国兴,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作为法治事业的推动者,生力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律师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1、必须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深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治体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2、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把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执业理念、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运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来规范执业行为。3切实加大组织学习培训,加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判例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使广大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熟悉国情、了解社会。不仅精通法律,更应涉及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而且要结合国情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业务素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职业准则,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领域 。3、深刻落实普法责任制,律师是普法的重要主体,应定期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法治力量。
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形势下律师们以深刻认识到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以法治为终身事业的职业理念,需要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法治道路的践行者。心怀梦想、奋力追梦,才能砥砺坚韧意志,激发接续奋斗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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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全面治国心得篇4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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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全面治国心得篇5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从制定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把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置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在社会运行中生效。
信仰不会自发产生。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从知法懂法进而到信法用法,牢固树立起对法治的信仰。
依法全面治国心得篇6
2020年12月16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动谋划、积极践行和强化保障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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