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更加沉着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为了应对自然灾害,我们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下是多客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具体措施: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3、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篇2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门头沟区供热实际情况,根据供热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门头沟区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主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区政府督察室、区监察局、区建设委员会、京煤集团。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安全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社会劳动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局公安交通队、京煤集团物业总公司、大峪办事处、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永定镇、龙泉镇、区建委供暖服务中心。区冬季供热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冬季供热应急预案供热指挥系统职责
遇有紧急情况时,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区政府应急保障金的启动。
(三)、冬季供热应急预案供热指挥系统各单位职责
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对重大事故紧急处置中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和情况汇总通报;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紧急救助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政府督察室、区监察局:负责对发生的重要、重大事件的监督和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对紧急救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区财政局:区政府紧急救助资金的启动使用。
区国资委:协调解决国企单位的欠费问题及供热单位的欠费纠纷;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紧急救助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低保人员救助政策认定工作;
区社会劳动保障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救助政策认定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解决煤炭等有关影响供热运行的能源紧缺问题。
区建委: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供热或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负责保证本系统冬季正常供热,建立区冬季供热应急事故抢险队,负责全区冬季供热应急事故抢险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解决供热中遇到的环保问题。
区公安局:负责协调解决发生重要、重大事件和事故时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
区交通局、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解决供热管线占道施工问题。
区安全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发生的重要、重大事件的监督、检查、鉴定、处理。
大峪办事处、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永定镇、龙泉镇:按照供热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冬季居民正常供热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处理供、用热纠纷;制定相应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区公安局公安交通队:负责占道施工的交通疏导。
京煤集团、京煤集团物业总公司:负责保证本系统冬季正常供热,制定本系统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既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他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
3、重大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
(三)紧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但12小时(含12小时)内既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24小时(含24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
(1)因设备事故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四)其它紧急情况
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事件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通知事件辖区所处街道办事处,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通知事件辖区所处街道办事处,启动街道、乡镇联动协调机制,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区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按程序(具体救助程序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准备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做好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的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和区政府,通知事件辖区所处街道办事处,启动街道联动协调机制;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具体救助程序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经分析,认为除欠费原因外,供热企业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单位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事件处置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将处置情况和是否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建议,书面报告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
(5)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企业,由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应立即向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
(2)供热企业立即组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做好影响区域内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要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必要时到现场,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
2、重要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12—24小时内(含12小时)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并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由区市政管委领导决定是否向主管区长、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
(3)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和区市政管委领导要立即到事故现场,指挥和协调抢修工作,必要时进一步做好社会解释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区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领导到现场指挥。
(4)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区市政管委按原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重大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不能供暖或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立即分别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由区市政管委领导向主管区长报告。
(3)由区市政管委主任带队,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区有关部门参加,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助供热单位指挥抢修,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必要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抢修工作,市市政管委主管主任和主管副区长到现场指挥;同时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
(4)事故处置后,立即报告区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主任,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恢复供热后,按原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
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由市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协调煤炭的调运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街道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区联动协调机制,必要时可启动市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市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映。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映。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区政府、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区供热动态,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专业供热单位及重点热源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保持密切联系,随时直接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热的一种能力。各供热单位、供热企业必须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遇有紧急事故,其相应供热单位应作为第一抢险援助队伍承担协助自管户进行紧急抢救的工作;对事故涉及面广,自救能力不足时,可由负责设备维护管理的单位提出,申请专门抢险队伍予以紧急抢险援助。
区建设委员会供暖服务中心作为区抢修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完成全区供热保驾任务和解决供热紧急事故。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暖单位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区、供暖单位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记录、统计等工作。区供热主管部门的供热管理办公室及各供热单位,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企业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企业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具体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市市政管委会同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环保局的部门研究制定。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各供暖单位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备品备件;承担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的供暖单位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八)应急保障金机制: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应建立区级供热保障金,保障我区居民冬季采暖,缓解供、用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其主要用于对困难供热单位实行救助,解决供热单位资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暖,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问题,特别是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职工、拆迁户、低保户及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等困难群体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热费收缴矛盾突出的问题;其次用于启动事故抢险机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应急物资的购置等。经测算,区供热保障资金暂确定为600万元。
应急保障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篇3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政办电传〔202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当前煤炭保障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针对我县煤炭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好与鄂尔多斯限价煤的采购、煤炭运输、设立销售网点等环节的各个问题。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民温暖过冬。
二、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和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保障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好物流运输
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县发改委紧密对接,组织运输企业提供车辆保障,确保及时将鄂尔多斯市平价煤运输和配送到县,并将煤炭运输到各网点。同时科学规范交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协调解决好通行手续复杂、运输困难等问题。
(二)设立销售网点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煤炭集中供应点和销售点,城关镇在县城后河、老城区、移民村设立三个网点,负责销售和收取煤款。各村庄特别是偏远村庄供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可由乡政府直接送达,或由村委会流动配送。要严格落实煤炭购销常住户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同时防止供应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
(三)做好缺口统计
在现有每户2吨煤的保供基础上,由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核算全县农民煤炭需求缺口,作为后续争取农民平价煤的依据。
(四)做好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前期的购煤资金筹措问题,或者通过煤炭经销企业垫付以及预收群众购煤款等形式加以解决,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转安全高效。
(五)加强监督监管
由县市场监督局全程监管煤炭保供工作,确保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煤价和质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时严厉打击囤积、违规存煤和各类倒卖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六)强化环保监控
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冬奥会期间空气环境治理保障监控工作,对于燃煤散烧引发的空气环境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具体措施,及时进行调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供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保供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圆满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二)周密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从煤源落实、运输保障、网点销售、配送到户等各环节的衔接,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三)强化跟踪督查
县领导小组将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篇4
为了建立健全因烤火取暖突发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提高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中毒事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方协调、各方联动的原则。
2、坚持群防群控、监测分析、及时整改的原则。
3、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则。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善后处理、合理安抚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乡成立冬季烤火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站所负责人、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为成员。各村(居)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社干部、村卫生站站长为成员的村(居)冬季烤火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2、应急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领导、组织、协调、事故求援工作。
(2)成员:承担应急的具体工作,实施营救受害群众,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预警系统:
1、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各村(居)对辖区烤火取暖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住宿房的通风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各种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夜间巡逻,仔细观察烤火对象情况。
2、建立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烤火一氧化碳中毒人员,要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程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应急响应:
发现事故,抢险救援组尽快投身救援工作,无条件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应急救援终结,相关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做好受害人员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各村(居)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开展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查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篇5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冬季防寒防冻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降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辖区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群众安全生产、安全过冬,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防寒防冻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辖区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成立龙山镇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的防寒防冻工作。由陈家松担任指挥长,陈显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各联点领导担任副指挥长、驻村干部、村(居)、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实行村(居)、企事业单位包点工作制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黄胜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分8个工作小组:
1、工作督查组。组长:黄再勇。由防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及纪委监察室组成,主要负责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以及领导指示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时归纳、整理、总结全镇防寒防冻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协调各小组工作。
2、交通保障组。组长:贺廷海。由农林交管站和创卫办组成,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医疗卫生保障组。组长:周家安。由龙山镇卫生院负责,组织防寒防冻期间医疗救助。
4、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周家安。由民政办和财政分局组成,负责群众日常用品、食品供应信息的掌握及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救助。
5、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组长:贺廷海。由镇安监站、消防中队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知识的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
6、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周家安。由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社会治安的维护。
7、农作物防寒指导组。组长:张华。由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组成,负责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冻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镇防寒防冻工作顺利进行,各村(居)、站所、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乡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村(居)要成立若干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镇民众防寒防冻信心,发动全镇民众支持配合乡政府的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防寒防冻工作中来。
二要认真摸底。全镇防寒防冻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同志要及时掌握防寒防冻期间全镇群众的生活情况,摸清困难户的底子,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展开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准备力量。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一声令下,确保人员快速集结,到岗到位,不能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四要准备物资。镇社会事务办要准备好棉被等保暖物资,以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农林交管站和创卫办要准备好足够的除冰物资、融冰剂、除冰工具,确保各项除冰物资及工具到位,及时开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绿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畅通。防寒防冻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保障防寒防冻信息的畅通,一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否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防寒防冻紧急会议、下发防寒防冻紧急通知、指挥部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防寒防冻工作,下达防寒防冻指令。
办公室: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防寒防冻情况,及时下达防寒防冻指令,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汇报防寒防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督查组:按分工分赴责任区现场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防寒防冻工作,协调解决责任区防寒防冻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将责任区防寒防冻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一天一次报防乡寒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480001)。
2、交通保障组:协助交警大队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运冰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
3、医疗卫生保障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冻工作中遇有医疗救助时,按要求及时给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冻行动,协助卫生部门派出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
4、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冻情况,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防寒防冻期间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5、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组长:刘应良。由龙山供电所组成,负责电力供应维修。
6、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检查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及火灾等险情。
7、治安秩序维护组: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打击防寒防冻期间趁火打劫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8、农作物防寒指导组: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全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境内主干道上的冰雪要撒盐、清扫,每天要及时清运所有堆在路边的积冰,确保行路安全。
(二)境内道路遇有突发交通事件,协助交警部门及时处置。
(三)防寒防冻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为困难户、孤寡户及时提供救助,确保不冰死人、不饿死人。对有危险的民房要紧急疏散居民群众,确保不出现伤亡事故。
(四)要加强对农村农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指导,尽量减少农民损失。
(五)医疗卫生保障组要及时对防寒防冻期间受伤群众实行医疗救助,确保防寒防冻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乡镇冬季取暖应急预案篇6
一、政策背景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二、机构保障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旗政府成立资金保障组:主要负责协调平价煤采购、运输、装卸及后续的回款等环节的资金保障工作;煤炭采购组:按照居民用煤需求量,负责对接供煤企业组织调运,保障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运输保障组:负责平价煤的运输和配送、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运煤车辆交通管控,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销售保障组:按照农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应到户,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到位,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项督查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分工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摸排调查,重点对进货渠道、进销价格、存煤量、煤型及营业执照进行摸底,对无证煤炭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土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林草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占用林草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安全经营生产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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